通知|首届(2026)AIGC与可视化创作大赛通知

一、背景与宗旨
中国传媒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4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创办的第一所传媒类高校,2004年8月由北京广播学院更名为中国传媒大学。办学70多年来,学校秉承“立德、敬业、博学、竞先”的校训,培养造就了大批党和国家所需、能够应对未来媒体挑战、驰骋于国际舞台的优秀传媒人才,被誉为“中国广播电视及传媒人才摇篮”“信息传播领域知名学府”“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教育重镇”。2024年9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传媒大学全体师生回信,在中国传媒大学建校70周年之际,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致以祝贺和问候,为学校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目前,全校上下正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这一核心主线,持续推动学校从“因广播而起、因电视而兴、因网络而盛”迈向“因AI而强”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中国新闻技术工作者联合会(简称“中国新闻技联”)是新华通讯社、人民日报社和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部于1991年发起成立的全国性、专业性的一级社会团体;现有各省区市媒体机构、科技企业、新闻院校等团体会员800多家,为推动我国新闻出版传媒科技进步,促进新闻行业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作出了积极贡献。经国家科技部批准,中国新闻技联自2004年起设立了全国唯一的面向新闻传媒行业的科学技术奖“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其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省市和新闻出版传媒单位将其列入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指标。
中国新闻技联2022年11月16日成立了出版融媒体技术分会;2025年10月29日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明确以推动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与数智传播技术创新及应用落地为宗旨的AIGC与数智传播专业委员会;2026年3月28日成立了可视化技术专业委员会。
AIGC与可视化技术是传媒科技中成果丰硕、发展空间巨大的前沿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促进AIGC与可视化技术在传媒等相关领域的应用创新,培育激励优秀创作者,推动技术与应用深度融合,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新闻技术工作者联合会决定联合主办AIGC与可视化创作大赛,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AIGC与可视化创作机构和个人积极报名参赛。大赛为公益性质,参赛者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大赛每年举办一届。首届(2026)AIGC与可视化创作大赛于8月开始报名,11月举办决赛及颁证仪式,主办方将为获胜者颁发证书及纪念品以资鼓励。
AIGC与可视化技术正深刻重构传媒生产与传播逻辑,成为培育新质传播力的核心引擎。我们诚挚邀请全国相关机构及个人踊跃参赛,共同创造技术赋能创作的无限可能!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新闻技术工作者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中国传媒大学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中国新闻技术工作者联合会AIGC与数智传播专业委员会
中国新闻技术工作者联合会可视化技术专业委员会
中国新闻技术工作者联合会出版融媒体技术分会
(三)协办单位
中国传媒大学数字人研究院
中国传媒大学数字艺术创新实验室
中国传媒大学视听艺术研究中心
《中国传媒科技》杂志社
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网络科技与智能媒体设计专业委员会
全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动画与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委员会
其他相关支持机构(持续增加中)
(四)大赛组织委员会
根据相关规定,大赛主办方设立了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名单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s://aigc.capt.cn/公布,负责审议竞赛章程(见附件1)等大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五)赛事平台技术支持
北京乐享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三、赛道设置
本次大赛初定设置六个创作赛道和两个组织赛道。视赛事进展及需要,主办方保留增设限时现场挑战赛、垂类分赛道、专业视听场景分赛道等的权利,届时另行通知。
大赛设六个创作赛道,面向全国相关机构或个人公开征集作品,分机构组和个人组两大组别,参评单位和个人分别提交《首届(2026)AIGC与可视化创作大赛创作赛道机构组报名表》(附件2)、《首届(2026)AIGC与可视化创作大赛创作赛道个人组报名表》(附件3)并按要求提交参赛赛道作品,通过初赛、复赛、决赛三轮,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分别评出各赛道精品作品、优秀作品、入围作品若干名。
大赛设两个组织赛道,分机构组和个人组两大组别,参评单位和个人分别提交《首届(2026)AIGC与可视化创作大赛参评优秀组织单位报名表》(附件4)、《首届(2026)AIGC与可视化创作大赛参评优秀指导老师报名表》(附件5),在创作赛道决赛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出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
(一)创作赛道
1.AIGC文图作品赛道
应用AIGC技术创作的诗歌、散文、小说、剧作等文字作品或创意图片、公益广告、招贴画、插画等图片作品,可以是纯文字作品或纯图片作品,也可以是文图结合作品,题材及内容不限。
2.AIGC视频作品赛道
应用AIGC技术创作的各类短视频、微短剧、动漫剧、微电影、网络剧、网络电影等视频作品,题材及内容不限。
3.AIGC音频作品赛道
应用AIGC技术创作的各类音频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纯音乐、歌曲、相声、MV等形式,题材及内容不限。
4.虚拟及沉浸交互视听作品赛道
应用AIGC、VP(虚拟制片)、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XR(扩展现实)等数智技术创作的沉浸式、交互式、叙事性视听作品,包括但不限于VP、大空间VR、坐观式VR、交互类VR、AR、MR、XR、交互展示、游戏电竞等视听作品,题材及内容不限。
5.互动可视化作品赛道
包含可视化素材及互动的作品,鼓励利用AIGC生成可视化素材及利用AI实现互动的创新形式,题材及内容不限。
6.数据新闻与信息可视化作品赛道
以可视化数据为主要内容的数据新闻及各类信息图,形式可以是图文、图片、视频和H5,要求数据来源真实,题材及内容不限。
(二)组织赛道
1.优秀组织单位
由专家评审委员会从为大赛做出积极贡献(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主办方组织参赛者、为参赛者提供支持保障、承担创作赛道初赛或复赛评审、协办支持大赛)的全国参评单位中,评选出若干名优秀组织单位。组织单位大赛组织团队成员及排序,由组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与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0位。
2.优秀指导老师
仅限创作赛道机构组中院校组、个人组中大学生组的指导老师参评,每部作品的指导老师原则上不超过3位。由专家评审委员会从参评者中评选出若干名优秀指导老师。
四、创作赛道分组
创作赛道参赛对象分机构组和个人组两大组别,机构组再分为传媒组、院校组、社会机构组三个独立参赛组,个人组再分为大学生组、成人组两个独立参赛组,分组评审,互不交叉。
(一)机构组
机构组以单位或部门名义报名参赛,参赛机构须为作品的主要出品方,在报名表中须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
参赛机构须为中国新闻技术工作者联合会单位会员,在报名前已完成单位会员入会程序。入会办法参见:https://www.capt.cn/aigc-about/2026-03-10/3025.html
参赛作品可以是已公开刊播的作品,也可以是参赛机构专为大赛新创作的作品。机构组参赛者在各赛道可分别提交作品,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3件。
1.传媒组
报社、期刊社、出版社、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单位或其下属部门参赛。
2.院校组
普通高校及职业院校或其下属院系参赛。院校组的参赛作品如由教师指导、学生实际创作,请在署名中按创作学生、指导老师分别署名。
3.社会机构组
文化传播公司、影视制作公司、MCN机构等社会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相关机构或其下属部门参赛。
(二)个人组
本次大赛不接受中小学生、未成年人参赛。符合报名条件的全国AIGC与可视化创作者,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参赛个人须为作品的实际创作者。多人合作创作的作品,由合作者自行商定作者署名次序,在报名表中由第一作者电子签名。
参赛作品可以是已公开刊播的作品,也可以是参赛者专为大赛新创作的作品。个人组参赛者在各赛道可分别提交作品,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2件(以第一作者核计)。
个人参赛团队,第一作者须为中国新闻技术工作者联合会个人会员,在报名前已完成个人会员入会程序。入会办法参见:https://www.capt.cn/aigc-about/2026-03-10/3025.html
1.大学生组
全国普通高校及职业院校在校大学生个人报名参赛,含专科、本科、硕博研究生,大学生参赛欢迎自行约请指导老师。
2.成人组
非大学在校生的社会各行业人士、自由创作者个人报名参赛。在站博士后在成人组报名参赛。
媒体、高校、专业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业人员可不依托所在单位或部门以个人身份报名参赛,但所在单位有限制性规定者除外。
五、参赛作品要求
(一)原创作品
所有参赛作品均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发现侵权或违规,取消参赛资格或追回证书。
(二)内容合规
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不得涉及政治敏感话题或不良导向内容。所有作品在评审前将进行内容安全审查,不通过者将直接淘汰。
(三)技术合规
通过AIGC生成的内容须确保文、图、音视频中无虚假信息或“幻觉”误导,不得对已有真实影像、视听作品进行篡改与伪造。参赛作品创作中的AIGC及可视化技术使用情况,须在报名表中如实、完整、清晰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说明所采用的AIGC工具名称及版本、主要创作流程、核心提示词示例、人工修改完善情况说明及人机协作大致比例,提高技术透明度。
(四)版权合规
如作品中包含引用第三方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文图、视听资料等),须在创作说明中注明来源并获得合法授权。参加本大赛即视为已征得作品版权方授权,如产生版权等相关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负责,与主办方无关。AIGC作品须按照有关规定在作品中标注“本作品由AIGC技术辅助创作”等字样。
(五)格式要求
1.AIGC文图作品:文字类同时提交Word格式和PDF格式;图片类提交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2.AIGC视频作品:MP4格式,H.264编码,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80P),需嵌入中文字幕。
3.AIGC音频作品:MP3或WAV格式,采样率44.1kHz,位深16bit。
4.虚拟及沉浸交互视听作品:视频类: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80P);交互程序包:提交Unity/Unreal工程文件或可执行文件,并附运行说明文档;沉浸式作品须注明适配的展示设备及运行环境。
5.互动可视化作品:视频展示: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80P);H5/网页类:提交可访问的有效链接或可执行文件,并附交互操作说明。
6.数据新闻与信息可视化作品:视频类: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80P);H5/网页类:提交可访问的有效链接或可执行文件;图文类:提交PDF格式;须在创作说明中注明数据来源。
注:如发现作品存在抄袭、剽窃、虚假信息、不良导向内容等不合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和获胜资格;如已发放证书及纪念品,主办方有权追回。如格式不符合要求,在报名截止前可按要求替换后重新提交。
六、赛制安排
(一)赛事阶段
创作赛道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通过大赛官方网站线上报名及提交作品,由主办方组织线上专家评审委员会,按晋级规则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作品进入复赛、决赛。首届(2026)AIGC与可视化创作大赛的决赛于11月举办。经评审进入决赛的创作赛道参赛机构或个人,须委派至少一名代表到决赛会场参加现场答辩(差旅费用自理),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现场评分,评出精品作品、优秀作品、入围作品三个层级的获胜作品。如出现个别参赛者不参加现场答辩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决赛资格,各组、各赛道递补相应名额进入决赛。
组织赛道由参赛组织单位或指导教师自主报名参评,只设现场答辩一个评审阶段,在创作赛道决赛后举行。优秀组织单位参评单位须委派至少一名代表、优秀指导老师参评者本人或委托代表参加现场答辩(差旅费用自理),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分别评审出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如出现个别参评单位、指导老师不参加或不委派代表参加现场答辩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二)时间安排
8月1日—10月11日:线上报名与初赛作品提交
10月12日—10月31日:初赛线上评审;复赛线上评审;复赛结果公示,确定决赛参赛者
11月:决赛答辩、专家评审委员会终评,颁证仪式(与AIGC与数智传播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同期举行,具体日期待后续通知)
七、评审原则及指标
(一)评审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审过程实行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与参赛者之间不得存在利益关联,评审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评分客观公正。
2.科学规范原则:创作赛道建立多维度、标准化的评审指标体系,采取“初赛线上函评+复赛线上函评+决赛现场答辩”的三级评审机制,组织赛道对组织单位、指导教师的贡献实行综合评价,确保评审结果的科学性与公信力。
3.分类分级原则:根据机构组、个人组的不同特点和创作条件,采用有所区别的评审标准和晋级比例,分组评审,互不交叉。
4.优中选优原则:在确保作品质量、技术先进性的基础上,兼顾作品的思想性、导向性与艺术性,真正遴选出具有行业引领价值的优秀作品。
(二)创作赛道评审指标及各赛道侧重点
根据AIGC与可视化创作的特点,参照国内外相关赛事的评审标准,本大赛创作赛道采用以下两项评审指标及权重。
1.主题与内容:权重50%
(1)思想性:主题鲜明,具有现实意义与社会关怀,反映时代精神。
(2)导向性:内容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3)艺术性:构思新颖,有创意,叙事结构完整,通过听视元素有效传递思想与情感,具有艺术表现力、感染力,有一定美学价值。
2.技术应用及制作质量:权重50%
(1)技术先进性:运用AIGC或可视化技术较好契合作品内容表达的需要,人机协作合理自然;充分挖掘AIGC或可视化技术的多种功能,体现出较高的技术运用水平,没有技术缺陷;运用AIGC或可视化技术探索出新的技术路径或应用范式。
(2)技术透明度:创作说明等提交材料完整,清晰说明AIGC或可视化技术的使用情况。
(3)视听质量:作品完整流畅,格式时长等符合大赛要求,画面构图、色彩运用、光影效果、音质音效等质量优良。
3.各赛道评审侧重点
根据各赛道作品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赛道作品的评审侧重点。
(1)AIGC文图作品赛道:侧重考察文字的思想深度、语言驾驭力、文本逻辑连贯性、艺术表现力,图片的构图创意与视觉呈现的创新性、视觉冲击力,以及文图之间的协调配合。
(2)AIGC视频作品赛道:侧重考察视频的叙事完整性、视听语言的丰富性、动态一致性,以及AIGC技术在画面生成、智能剪辑、特效合成等环节的综合运用效果。
(3)AIGC音频作品赛道:侧重考察音乐性、节奏感、音色自然度、旋律原创性、演唱或演播的表现力,以及AIGC技术在旋律创作、声场构建等方面的应用水平。
(4)虚拟及沉浸交互视听作品赛道:侧重考察虚拟制片、VR/AR/MR/XR等前沿数智技术运用的创新性与融合度,以及沉浸式互动体验的流畅度、完整度、吸引力、沉浸感、趣味性。
(5)互动可视化作品赛道:侧重考察视觉表现与动态创意、交互设计的创新及用户体验、AIGC技术融合与创新应用、创意原创性与主体表现力、作品完整性及落地可行性。
(6)数据新闻与信息可视化赛道:侧重考察数据质量与真实性、数据解读与内容深度、可视化呈现的专业性、AIGC技术融合与创新应用(如使用)、作品的规范性与完整性。
(三)组织赛道评审指标
1.优秀组织单位:综合考察评估组织单位为大赛做出的积极贡献,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主办方组织参赛者、为参赛者提供支持保障、承担创作赛道初赛或复赛评审、以不同方式协办支持大赛等。
2.优秀指导老师:综合考察评估指导老师对学生创作的指导、支持情况,如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创作的数量及质量、学生作品获胜情况等,优先考虑所指导学生被评为精品作品者,但不唯名次论。
(四)评分方法
1.创作赛道
创作赛道的初赛、复赛阶段,采用专家评审委员会线上函评方式,每位评审专家独立打分,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作品在该阶段的最终得分;决赛阶段,采用现场答辩方式,参赛者需进行现场作品展示与创作理念、技术运用等情况陈述,并接受专家评审委员会提问;每位评审专家根据作品质量与答辩表现独立打分,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作品在该阶段的最终得分。每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晋级规则确定最终获胜名额及等级。
2.组织赛道
组织赛道采用现场答辩评审方式,参赛者需进行现场陈述,并接受专家评审委员会提问;每位评审专家根据参赛者贡献度及表现独立打分,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参赛者的最终得分。每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晋级规则确定最终获胜名额。
八、晋级规则及获胜比例
根据各组别的具体情况,由主办方在征求相关主管部门和专家意见后,确定以下晋级规则及获胜比例。
(一)创作赛道晋级规则

(二)组织赛道晋级规则

九、报名及咨询方式
AIGC与可视化创作大赛的报名、作品提交、初赛、复赛,均通过大赛官方网站线上完成。
大赛官方网站:https://aigc.capt.cn/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创作赛道1-4赛道事宜请联系电话/微信:19910232383;5-6赛道事宜请联系电话/微信:18249076441。
咨询大赛合作及组织赛道事宜:请联系电话/微信:18911620218。
大赛组织委员会拥有对本次大赛规则及相关事项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1.《首届(2026)AIGC与可视化创作大赛章程》
2.《首届(2026)AIGC与可视化创作大赛创作赛道机构组报名表》
3.《首届(2026)AIGC与可视化创作大赛创作赛道个人组报名表》
4.《首届(2026)AIGC与可视化创作大赛参评优秀组织单位报名表》
5.《首届(2026)AIGC与可视化创作大赛参评优秀指导老师报名表》

扫码下载通知原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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