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三网融合的广电业务研究
陈 蓉、郭小丹
摘要 据国务院国发【2010】5号文,推进三网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战略部署,不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举措,也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任务,对于促进信息产业、文化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拉动国内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此背景下,广电系统应如何应对三网融合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如何守住原有阵地,同时开拓全新的业务领域?怎样的业务是符合广电业务特性,又满足用户实际需求的?本文将尝试就此问题作一探讨。
1 广电应对三网融合的形势分析
1.1 我国三网融合政策演进 2010年1月21日,国务院国发5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对“三网融合”的含义作了如下表述:“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这是中央政府第一次对“三网融合”的含义作出明确、权威的政策界定。 长期以来,国家对广电、电信实行分离管理:广电作为宣传部门,按事业体制运作,注重的是社会效益;电信作为产业部门,按企业体制运作,追求的是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对广电、电信的相关融合政策,可以将“三网融合”进程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严格控制阶段1999年,国办发[1999]82号文曾明确规定:“继续遵守电信部门与广播电视部门的分工,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播电视业务,广播电视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对此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对广电、电信实行严格控制,明文禁止广电、电信出现任何业务上的融合。 二是尝试探索阶段2004年,国家发改委向科技部、信产部、广电总局等5 部委发出《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条件成熟时,推动电信和广播电视市场相互开放、业务交叉竞争”。2008年,在国办发[2008]1号文中关于推进“三网融合”中提到:“在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适应“三网融合”发展要求的运营服务机制。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和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投融资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包括国有电信企业在内的国有资本参与数字电视接入网络建设和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 2009年4月14日正式发布的《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提到:“落实数字电视产业政策,推进“三网融合”。”从严格控制到鼓励广电、电信尝试“三网融合”,这是一个有益的探索过渡阶段。 三是明确允许双向进入阶段2009年5月25 日,国发[2009]26 号文明确指出:“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双向进入,首次出现在政策文件中,它意味着广电、电信将在业务牌照,业务许可的双向开放。国家对广电、电信之间“三网融合”的相关产业政策经历了壁垒森严、适当参与渗透到双向进入的发展过程。双向进入,标志着广播电视网、电信网、计算机互联网之间“三网融合”的正式开始。[①]
1.2 三网融合的产业利益诉求 中国的三网融合在经历了十多年的争论、搁置和分头发展之后,已经形成了基于不同产业利益诉求的产业格局,通信行业受基础话音和宽带接入用户ARPU值效益预期下降的影响而把诉求点放到了基于NGN的媒介化,广电行业则在饱受单向传播、单一依赖广告收入之苦的基础上开始走向双向全业务的NGB,两者进入到相互补充、复制性的平台竞争时代,从而形成了中国式的三网融合的基础。由于中国现实的国情,中国式的三网融合,不是单纯的市场、技术和利益的融合,也不是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融合。而是在意识形态参与主导下的有中国特色的融合,是要构建一个以媒介为高地,以内容、网络和服务为骨干基础的崭新的产业模式。
1.2.1 通信产业媒介化 对于通信产业来说,传统产业的衰退预期是全世界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在全球范围来看,通信传统的优势业务——话音和宽带接入业务,已经达到了产业发展的顶峰时期,未来并没有新的增长点,预期收益在不断下滑,因此,通信急需进行产业转型,进行二次创业,于是通信提出了建设下一代网络“NGN”、提升产业价值的战略规划,其中“媒介化”正是NGN的重要战略方向。 从现在的业务发展前景来看,单纯依靠现有的语音和宽带接入业务,根本不足以支撑产业升级到NGN所需的成本,此时,以“电视机+家庭需求” 为诉求的IPTV和以“手机+个人需求”为诉求的手机媒体,这些新业务就成为了通信行业巩固既有市场增强用户黏着、提升用户价值的必由之路,是事关生死存亡的大事。而在现有的IPTV或手机媒体的运行模式中,通信只是作为通路传输存在,内容制作、集成、管制都在广电,通信自然不满足,而三网融合恰恰给它提供了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的想象空间。
1.2.2 广电产业双向化 对于广电来说,提供广播式服务、依附广告生存的模式也触摸到了天花板,广告市场的衰退引发了广电的担忧,与此同时,基于有线网所产生的ARPU值一直低得可怜,而初期的数字化改造并没有从本质上提升APRU值,由此广电提出了升级到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的战略,希望通过开展全方位业务来提升ARPU值。 在NGB的战略规划中,广电首先希望能够通过增加业务范围来提升产业价值,其核心问题就是双向化。在把有线网改造成双向网之后,看电视、点播、时移回看、玩游戏、在线支付等等都可以全线铺开,广电网将成为基础性的全业务信息平台。[②]
2 三网融合背景下业务需求特征的研究
2.1 受众特征
2.1.1 碎片化 碎片化指的是社会阶层的多元裂化,并导致消费者细分、媒介小众化。社会的碎片化导致了受众和媒介的碎片化,反过来,受众和媒介的分化又进一步导致了社会的分化。 碎片化的受众导致了消费需求的碎片化,而小众媒介又在传播上强化了这种需求,使得受众的需求进一步固化和异化,从而造就了多变的、差异化的受众。受众碎片化是在大众市场基础上,由不同分众市场板块不断撞击而形成的,这种碎片化的影响体现在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品牌选择、媒介接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展现出的是一个个立体、生动、高度同质化的消费者集合体。[③] 在受众碎片化时代,导致受众割裂分化的根源在于受众的生活形态。社会评价体系、生活态度、生活环境的改变,新媒介的个性化特质等使得部分受众更倾向于新媒体,更善于利用新媒体。[④]
2.1.2 病毒性 在新媒介语境下,每一个个体的受众都是自媒体,可以将其看做是一个病毒传播者,而新媒介就是病毒传播的主要途径。受众的个性和自主性的加强使得受众的病毒特征更为突出。在信息极大丰富的今天,通过交互性媒介的口耳相传成为人们传播病毒的主要方式。受众的病毒性特征来源于对信息的刺激反应,这种刺激反应足以让受众进行主动传播,并使信息的爆炸和影响呈几何级数增长,从而达到信息快速复制、传播的目的。 数字化的传播方式使受众“口碑传播”的成本大大缩减,信息发送和接受的扁平化、精确性、互动性和共生性使传播的速度和效率大大提高,并颠覆了以往的时空概念,世界变得越来越平坦。在数字环境下,受众的病毒性传播特质被激发出来,并随着这个开放式、可升级的平台一起开放和升级。[⑤]
2.1.3 批判型 批判型受众的产生是受众地位不断上升的结果。与以往认为受众是被动的、弱势的不同,受众除了采取与信息发送者立场相一致的“优势”解读外,也可以用协商乃至对抗的方式来使用媒体信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人为本的观念深入人心,社会的包容性进一步地固化了受众的主体性意识。正是这种主体性增强,使得受众批判意识崛起,加之一些争议的信息传递,与受众的价值观念和认知发生了偏差,也使得受众出于责任和道义不得不对其进行批判。 新媒介的数字化传播速度为受众的互动提供了快速传播通道。其效果在于一方面加强了人们的注意度,另一方面扩大了所传播信息的影响力。而同时互动型受众也是对媒体及社会的一种监督,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媒体的完善。[⑥]
2.1.4 分享性 分享的特质显示了互联网时代受众传播的主动性。比如,有66.1%的受访者认同“我喜欢视频分享网站是因为它让我享受到了一种主动权”,同时,有更多的受访者(65.6%)认同自己视频作品的点击率,因为这“能带给我一种成就感”。[⑦]这是受众主动分享的结果,分享能够带给受众更大的参与性、互动性和满足感,能够从某种程度上释放来自社会、环境及周围的压力,使得自己的观点、言论甚至一些研究成果得到大家的承认或认同,让他人能够分享自己的“成果”。 分享是人的本性,特别是在新兴媒体匿名环境下,受众更乐于与他人分享。分享是一种体验,也是一种沟通,因为体验能够创造意想不到的效果,而沟通是受众个性化、主体性增强的重要表达渠道。当受众分享完某个事件后,无论结果如何,都会开始一种新的活动,或者通过另外一种方式进行沟通和传递信息,以使分享能够进一步进行。[⑧]
2.2 消费特征
2.2.1 多渠道 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消费者观看视频内容的渠道由从前的电视的单一屏幕(渠道)向多种屏幕(渠道)发展。 观看电视和视频是消费者闲暇时间的重要活动,全球消费者平均用大于三分之一的闲暇时间观看电视和视频。中国城市消费者观看传统电视的时长逐年下降,从去年的平均每周19小时下降到2010年的17小时。随着宽带技术的不断发展,愈来愈多的互联网受众表示“电脑和互联网是我观看电视、视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随着移动通信领域进入3G时代,在手机上看视频也成为众多消费者的一个选择。同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电脑和电视屏幕连接以获取更好的视觉体验和分享。[⑨]
2.2.2 主动性 传统的电视观看模式是单向广播的方式,消费者观看的是在既定时间安排好的视频内容。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和日程安排的碎片化,消费者对所看内容有所控制的需求不断深化。他们希望能够根据自己的情况安排观看视频的时间以及想观看的内容。互联网上的海量视频内容更好地满足了消费者的这一需求。 除了内容丰富之外,基于互联网的视频带来了更佳的使用体验,可以很容易跳过商业广告,享受时间跳转等功能。视频内容观看完全取决于自己的需要,消除了受众观看电视时可能产生的“浪费时间”的负疚感。[⑩]
2.2.3 立体化 电视这种单向的内容消费方式因为平板电脑而改变,有数据显示,34%的受众在社交网络上讨论正在观看的电视节目,28%的受众寻找电视广告中的商品信息,25%访问电视或粉丝团网站;可见互动电视,互联网电视其实并不需要在电视上增加互联网浏览的功能,更需要的其实是一个平板电脑或APP应用。[11]
2.3 媒体特征 媒体的“微”化,给普通大众提供了直接参与媒体生产的机会,这一方面丰富了媒体信息,另一方面也给传统媒体生产者带来了挑战,研究三网融合背景下的媒体特征,将更好的指导我们重塑自身的生产流程。
2.3.1 偶发性 所谓偶发,是指内容发布显得没有规律。对于大多数传统媒体而言,内容出版是有时间设置的,但新媒体不是。新媒体的偶发呈碎片化。碎片也就是所谓的“微内容”,内容的发布并非整块的,而是一片一片的。看上去很多内容只是零碎地堆砌在一起,而没有得到有效的整合。碎片化的内容是由于去中心化造成的,但事实上,去中心化这个态势是长久不了的。人类由于大脑接收信息的需要,会导致那些重新整合信息的中心化渠道出现,搜索引擎就是极好的例子。[12]
2.3.2 全时性 信息传播的时效性有四个发展阶段:定时、即时、实时、全时,全时传播指的是信息随时可以进行发布。现今的媒体传播,地域和空间限制越来越少,只需要设备和传输信号,就可以发布信息。传播速度比更快快,在事件发生的同时就能够进行传播活动。[13]
2.3.3 全民化 传播不再是机构、媒体单位的事情,每一位民众都可以参与其中,谁都可能是记者、编辑。传播信息不单是文字或者图片,还附有音频、视频等多触觉通道。客户端多样化,比如电脑、手机、短信等都可以进行信息发布。[14]
2.3.4 全互动 新闻的线索搜集、采访、发行等一系列活动,所有用户都有机会参与进去,并且在事后可以发表评论。不存在类似于“头版头条”这样的状况,不同受众可以选择出很多主题进行讨论,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新媒体使新闻多元化。信息传播不再是比较固定的用词模式,不同的消息发布人可以用自己使用语言的习惯进行传播。[15]
2.4 终端特征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终端设备的持有数量不断增长,日常家庭中每个人拥有的终端设备数量非常大。这些设备包括手机、台式机、上网本和汽车内置的移动通信设备等等。在呈现爆发性增长态势的终端设备市场中,智能手机及平板电脑可谓一枝独秀,不断挑战传统PC设备固有的市场份额。[16]“苹果”在全球市场上掀起的手机革命,使手机摆脱了作为单纯通讯工具的角色,受众需要屏幕更大,以更好得显示网页、邮件、视频;需要计算能力更佳,以进行更好地游戏、娱乐、音视频;需要更大的内存,以承担更多的多任务共存;需要更好的定位和通信服务,以创造更佳的移动的互联网服务的质量。[17]无论如何,受众终端正在进行一场革命,对新兴终端特征的研究,将更好的指导业务应用的设计。
2.4.1 可移动 移动信息接收已成为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对于媒体来说,必须适应移动群体的信息接收需求。无论是在车上,还是在步行,人们需要随时随地的接收信息。作为媒体内容传达的终点,终端必须满足受众的移动性需求,这种满足既可以通过终端的移动化来实现,如手机,也可以通过终端的“无所不在”达成,如户外信息屏。
2.4.2 可吸附 传统广播电视内容的传达,将逐步从独立的收音机、电视机设备,转而吸附在其他终端上,成为其功能之一。例如,传统广播接收模块主要吸附在车载音响系统、家庭影院等设备中,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广播收听功能正在向移动终端进行全面拓展。包括手机、导航仪、MP4、平板电脑等各类随身电子设备。移动终端本身不仅可以通话,拍照、听音乐、玩游戏,而且可以实现包括定位、信息处理、指纹扫描、身份证扫描、条码扫描、RFID扫描、以及IC卡扫描等丰富的功能。
2.4.3 可存储 终端的存储能力是实现内容订阅的基础,“订阅性”更是新兴媒体的核心功能之一。受众可按照个人喜好,非常个性化地制定一个或多个订阅条件。订阅条件制定后,新兴媒体应用终端会抓取所有符合此条件的内容,并完成在线播放或下载;在之后播出的内容中,凡符合此规则的内容,终端可以为受众自动下载,这将给受众带来极大的方便和全新的受众体验。
2.4.4 可视化 多媒体技术具有图文并茂、声像俱佳、动静皆宜的效果,受众可以看到当前播放的节目名、主持人名和话题,下一档节目名称、时间和话题,当前播放歌曲的名称、歌手名,全天的节目列表等等节目相关的伴随信息。甚至可以实现天气预报、路况信息等增值数据服务。可视化使节目变得更贴近受众,且为传统广播电视扩充了新的业务模式。
2.4.5 可对话 “社会化媒体”是一个近来出现的概念,但它已成为了当今互联网受众重要的应用趋向之一。“社会化媒体”指的是“能互动的”媒体,如果缺乏受众的有效参与,平台基本上就是毫无内容的媒体。“社会化媒体”是一种给与受众极大参与空间的新型在线媒体,它具有参与、公开、交流、对话、社区化和连通性的特征,它改变了以往媒体一对多的传播方式为多对多的“对话”。博客、维基、播客、论坛、社交网络、内容社区是其具体的实例。[18] 在此背景下,媒体内容的传达不能忽视“社会化媒体”的需求,这导致媒体内容的传输不再是线性的、单方面的,而是双向互动的。从而模糊了原来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界限,编辑和受众的界限,受众既是是受众也是发布群,不仅可以接收内容,也可以创造内容,更可以横向互动。
3 三网融合背景下业务形态的研究
3.1 业务设计策略 当今世界传媒有五大发展趋势: 第一,选择权向用户移交,交互即顺应这种趋势; 第二,信息爆炸呼唤时间饥渴解决方案。搜索引辇、时移、回看、三屏合一等都是典型代表; 第三,传统品牌体系遭遇挑战,交互时代创造了无穷多的内容,品牌的建立更加重要,维系品牌忠诚度将更加困难; 第四,用户生成内容,但严肃新闻将仍然属于资源高度集中的专业媒体组织的领域; 第五,个性和物化,个性化将需要支付成本,电视的收益目前仍主要靠广告,只能采用流行性.而缺少个性化;物化的典型案例就是“米老鼠”和“唐老鸭”、“喜羊羊”和“灰太狼”,通过品牌授权,成为源自传媒的泛商品标志。 按照上述特征,广电三网融合的业务设计应遵照如下原则: (一) 保持公益性 按照心理学家荣格的“面具”理论,当初广电公益性之目的是为了获取政策资源、免受竞争威胁等,其结果导致广电把自我变成了“面具我”,真实的盈利一面只好隐藏起来。如果撕掉公益性面具,将导致不被社会和大众所认识,外界各种威胁迅疾接踵而至。但强调公益性并不是排斥盈利,公益性意味着在电视场内经济中主要通过“免费”票房换取后台巨额广告费,意味着同时要开展场外经济。 (二) 保障政治安全 无论是交互电视和广播电视。都是面对政治社会和精英社会形态,也意味着不能直接连接互联网,以免受到攻击,但可以间接引用互联网内容。 (三) 促进经济发展原则 主要针对“带动第二产业、促进第三产业”的思路。不是仅仅开展娱乐类应用。 (四) 关注民生 主要是要开展与医疗和就业相关的惠民生应用。 (五) 带动文化产业和信息产业发展 要靠广泛合作来开展业务,而不是完全靠自己。除播出审查环节外,一切均可社会化。 (六) 持续发展 主要是明确公益性、福利性、盈利性和流行性四个基本概念。福利性隐含在公益性中,但只占一定比例,其典型定义就是政府补贴。因此广电需要在“三网融合”及高清交互电视普及中努力争取政府支持。公益性要求非“营”利性。但不排斥“盈”利性,公益性也需要盈利性来保障持续发展。流行性也是公益性的内在要求,如果只满足少数人的个性化,就失去了公益性的意义。[19]
3.2 基本型
3.2.1 基本广播电视业务 基本广播电视业务是广电提供的最基本的广播电视业务,包括直播、时移(回看)、点播等收视和收听模式,分为广播电视频道类和交互类两大类服务,受众可以通过电视机、机顶盒、车载终端、移动终端等广播电视接收终端收看和收听。 基本型业务与传统广播电视业务区别不大,主要是将原模拟广播电视节目数字化,通过数字地面视音频广播、数字卫星广播等技术进行传播。数字化的传输与播发方式能够为受众提供更佳的收听收看效果。 交互数字广播电视是指受众可以通过电视机浏览广电运营商提供的海量音视频节目信息,并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播放,播放时也可以随时进行快进、快退、暂停、调节音量等操作。广电运营商可以按照电影、电视剧、新闻、体育、访谈、综艺、科教、动漫、教育、音乐等类别对海量的音视频数字内容进行分类,也可以包装热点专题,还可以根据当地广电运营商提供的各种点播产品包自主选择,付费订购。
3.2.2 公益广播电视业务 公益广播业务是公益服务性质的业务,主要由公益类节目、政务信息、紧急广播构成。公益类节目、政务信息可作为政府公务信息的发布平台,构筑市民日常生活的服务平台。而紧急广播是政府应急事件处理的重要通道,用于发布政府通知、紧急事件预警信息等。
3.3 拓展型
3.3.1 多媒体广播电视 多媒体广播电视业务是在基本型业务的基础上通过媒介融合,叠加图片、文字、视音频等多媒体素材,对原有信息进行深度开拓展示的一种数字媒体产品。其在信息采集、信息传输上,由过去的单纯的视音频信号,发展为音频、视频、文字、图片等多种信息同时采集、同时发布,多角度的对受众进行展示,形成了立体的信息空间,可使信息传播的丰度和厚度大为增强。 传统视音频广播播发平台由于技术本身的限制,很难实现多媒体型业务。现有的数字视音频广播、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均具有了多媒体信息传输能力,使图片、文字、视频与声音同时播发的多媒体业务成为可能。 多媒体广播电视业务将是广播电视近期发展的重点,多媒体型业务的实现,不仅需要广播电视台进行相关技术系统的建设,更重要的是需要对现有从制作流程、内容研究,甚至职能管理等进行全方位的升级。
3.3.2 互联网广播电视 互联网广播电视不受传统技术地域化的限制。 互联网广播电视从形式上可分为三种: (1) 把传统广播电视节目原封不动地通过互联网广播。 (2) 传统广播电视与互联网的节目互动,在传统广播电视的基础上增加双向交流,从而突破了传统广播电视“我播你听(看)”的被动模式,使受众可以随时按照自己的意愿调整收听(看)过程,并与节目进行互动,包括节目评论、有奖竞猜、互动游戏、互动购物等。 (3) 专门为互联网制作节目,多媒体信息与互动成为必要的节目元素,并可利用互联网资源无限的特性,可把节目类型进一步细分化,真正做到分众窄播。 互联网广播电视从播放方式上可分为两种: (1) 直播:与传统广播电视相类似,即按照固定的节目播出表的节目时间播出,只不过受众接收节目是通过互联网。 (2) 选播:在互联网上存放节目,受众可以在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时点播,把选择权和控制权完全交到用户手中。
3.3.3 移动型广播电视 移动型广播电视类似于互联网广播电视,可实现网上广播所有的业务模式,具有互联网广播电视的大部分优点,但载体变为了移动互联网,接收的终端变为手机或者移动终端。手机或移动终端绝大多数时间跟随个人,使用时间碎片化,屏幕小,有电话、短信、网络等多种可交互的方式,需要为其提供专门定制的内容。
3.3.4 订阅型广播电视 订阅型广播电视业务是在基本广播电视的基础上,实现一定范围的媒体和受众间互动的数字产品。订阅型业务可分为时间订阅型和内容订阅型两类: 时间订阅型业务在提供基本原始的节目串联单以及节目播出的同时,对多路多台节目串联单可进行自由重新定义、混排,根据受众不同的定义方式,提供相应的节目内容。受众可把一天按自己的需求划分为任意个时间段,自由组合在这些时间段内任意频率(频道)正在播出的节目,并把自定义的节目串联单保存下来,以后在自己设置的节目播出时段播放。 时间订阅型业务只能保证播放当前在播的节目,而在内容订阅型业务模式下,受众可定义需要订阅的节目,媒体生产者提供一个网络链接给受众播放其订阅的节目,受众只能播放订阅的节目或共享播放的链接,而无法对节目进行转发等操作。普通用户只拥有少量的订阅节目存储空间与线性的播放方式,如需要更多的节目空间或高级的播放方式,则需要成为付费用户。
3.3.5 自助型广播电视 自助型广播电视是指以受众为内容生产载体,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为传输载体的广播电视。例如播客和微电台: 播客即Ipod+broadcasting,是自助式的广播业务, 用户可将网上的广播节目下载到自己的iPod、MP3播放器或其它便携式数码声讯播放器中随身收听,不必实时收听,并可以自由选择收听的内容、收听的时间以及以何种方式享受随时随地的自由。另外,用户还可以自己制作音频节目,并将其上传到网上与其他网友分享。 微电台是微博推出的将传统电台与微博相结合的业务。微电台突破了以往收听电台的地域及终端限制,使网友在浏览微博的同时,也能收听到自己喜欢的电台,并可以与主持人和其他听众的实时互动,实现边听边聊。
3.4 应用型
3.4.1 信息服务 在全媒体全业务的广电网络环境下,可提供的信息服务包括: (1) 交通信息:包括实时路况、匝道信息、交通事件、停车位、周边信息等。 (2) 财经信息:包括财经资讯、股市行情等。 (3) 气象信息:包括天气预报、灾害预警等。 (4) 生活服务:包括美食资讯、电影资讯、旅游线路、购物指南、演出活动、优惠券等。 (5) 数字杂志:数据型的业务可由受众自由订阅,部分需要有偿提供。
3.4.2 媒体金融 传统广播电视基本依靠广告作为收入来源,通讯态平台则为广播电视的这种经营模式提供了新的角度,突破原有经营运作模式,使电台电视台的经营结构和收入层次进一步完善。 媒体金融是当前非常值得我们进行探索的一种业务类型,尤其是数字内容交易、商业数据分析、电子商务等内容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
3.4.2.1 内容交易 节目数字内容交易是指,媒体生产者利用自身的内容资源优势,把数字媒体产品作为商品,提供给用户选择并付费购买的网上媒体产品售卖。这些数字媒体产品可以是台内或外台生产的成品节目例如新闻、纪录片、连载故事等,也可以是与其他媒体生产者合作分成的产品如歌曲、专题片等。
3.4.2.2 电子商务 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发展至今已非常成熟,广播电视电子商务类业务可借鉴其模式,利用自身的覆盖面大的优势,为用户提供数字媒体产品之外的商品购买。这些产品可以是和数字媒体业务相关的商品如台内活动的门票、纪念品、音乐会门票等,或者是广告及购物频道的产品等。 同时为用户提供虚拟货币业务,用户通过广播电视收听(看)、消费、互动等行为获取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有其现实价值,与实际货币结合,可在数字内容交易平台、电子商务业务中进行消费,以此拓宽商业类业务的用户来源渠道。
3.4.2.3 商业数据 双向互动模式可实现广播电视用户的注册。可在用户注册时对年龄、性别、地域、收入、职业、文化程度、兴趣爱好等信息进行收集,对注册用户的日常行为,如什么状态下收听(看)、喜欢听哪些节目、喜欢什么互动方式、购买情况等进行记录分析,形成数据统计报表。这些数据除了用于台内改善业务形态,提供给广告公司作为投放参考外,还可作为商业数据有偿提供给外部机构。
3.4.2.4 支付服务 支付服务是指,受众通过遥控器在电视机上,使用数字电视账户的剩余资金或银行卡来缴纳水、电、煤、报纸、通信、电视等费用,也可以在线处理交警或城管的罚单,在线缴纳罚款,还可以为在线购物、在线营业厅等提供支付功能。同银行合作,搭建基于数字电视网络的银行平台,受众能在该平台办理银行的相关业务,如查询、转账等。电视金融服务充分发挥了数字电视专网可管可控、高度安全、终端实名制的优势,是数字电视新业务的一大亮点。 3.4.3 场景服务 基于广电运营网络和数字视音频终端,可以为受众提供开放的场景服务。包括:电视医疗健康、电视教育、电视游戏、电视卡拉OK、家庭相册、电视问卷调查、互动电视关联推荐、互动多镜头选择、互动实时投票、场景关联信息、场景关联点播、场景关联通信等。 4 结束语 本文基于对三网融合环境下广电类业务需求特征的研究,提出了三大类近20种业务,供业界同行在业务设计中做一参考。三网融合是机遇也是挑战,作为广电人,亟盼广电系在三网融合的大潮中干出一番更为波澜壮阔的事业,特借本文,与各位广电同事共勉。
[①] 陈光伟:《从广电、电信双向进入看“三网融合”下的产业融合新格局》,载《东南传媒》2009年第8 期。
[②] 黄升民:《三网融合:构建中国式“媒?信产业"新业态》,载现代传播2010年第4期。
[③] 黄升民、杨雪睿:《碎片化背景下消费行为的新变化与发展趋势》,《广告研究》,2006(2)。
[④] 韩恩花、周子渊:《新媒介语境下受众的新特性》,载《新闻爱好者》杂志。
[⑤] 韩恩花、周子渊:《新媒介语境下受众的新特性》,载《新闻爱好者》杂志。
[⑥] 韩恩花、周子渊:《新媒介语境下受众的新特性》,载《新闻爱好者》杂志。
[⑦] 詹骞:《视频分享网站的大学生受众研究》,《新闻爱好者》,2010(7下)。
[⑧] 韩恩花、周子渊:《新媒介语境下受众的新特性》,载《新闻爱好者》杂志。
[⑨] 爱立信消费研究室:《全球消费者TV/视频内容消费行为趋势》。
[⑩] 爱立信消费研究室:《全球消费者TV/视频内容消费行为趋势》。
[11] 199IT-互联网数据中心:《平板电脑与电视的联姻》。
[12] 沈伟德:《新媒体的特征有哪些?》,载《百科网》。
[13] 孟波:《新媒体十大特征》,载《人民网》。
[14] 孟波:《新媒体十大特征》,载《人民网》。
[15] 孟波:《新媒体十大特征》,载《人民网》。
[16] 德勤北京电信行业服务组:《智能终端呈现三大市场特征》,载《通信世界周刊》网站。
[17] 邹剑波:《翻盖手机是如何退出主流舞台的?》,载《Kant's House》网站。
[18] 《社会化媒体》,载《百度百科》。
[19] 罗小布:《策论:从“三网融合”到NGB》,载《中国数字电视》2009年9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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